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yl23411永利集团氟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偏氟乙烯(VDF)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yl23411永利集团氟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偏氟乙烯(VDF)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乌兰察布杜尔伯特工业园区内蒙古yl23411永利集团氟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在原偏氟乙烯(VDF)装置中增加设备:新增双套管式裂解反应器2台,氮气加热器1台、反应换热器2台、旋风换热器2台,压缩机1台,脱轻组分塔、偏氟乙烯(VDF)塔、偏氟乙烯(VDF)回收塔、脱氟氯乙烯塔,脱轻塔再沸器、脱轻塔冷凝器、VDF塔再沸器、VDF 塔冷凝器、VDF 回收塔再沸器、VDF 回收塔冷凝器、脱氟氯乙烯塔再沸器、脱氟氯乙烯塔冷凝器各1台,分子筛干燥塔4台,配套管道、仪表等公辅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yl23411永利集团氟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乌兰察布杜尔伯特工业园区内蒙古yl23411永利集团氟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文龙
电 话:15560610930
E-mail:56988895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内蒙古yl23411永利集团氟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yl23411永利集团氟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偏氟乙烯(VDF)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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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拟建设包头yl23411永利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废硫酸综合利用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包头yl23411永利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废硫酸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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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拟建设包头yl23411永利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包头yl23411永利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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